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30日 09:40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以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党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从严从实抓紧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切实守好党的二十大之后的第一个节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将从严抓作风一贯到底。

二、紧盯重点工作,严肃执纪问责。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紧盯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着力防治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和高档烟酒茶、蟹卡蟹券、“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紧盯餐饮浪费问题,重点关注公务活动用餐,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节约、抵制浪费,务实节俭、清廉过节。着力纠治“三公”经费等支出违规问题,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强化震慑,从严从重查处顶风违纪问题,持续释放从严信号。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酒驾醉驾的风险隐患不容低估忽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

三、深化标本兼治,弘扬新风正气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要把握元旦春节“四风”问题特点,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把廉洁文化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结合起来,推动从实际出发纠治歪风陋习,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以及为“老人过六十六”搞宴请等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和谐社会风尚、倡树学校文明风尚。

四、创新工作方式,建设廉洁校园。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章守纪,带头抵制“四风”,敢于善于斗争,坚决防治“灯下黑”。元旦春节结束后,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如有特色亮点工作,请于1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纪委综合监察室。

联系人:张垠

联系电话:15174232171(66186)

 

                        中共辽宁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