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盏明灯,这盏灯需要爱惜和守护,因为在人生的道路上,这盏心灯是坐标,是方向。灯亮则明,灯暗则迷,灯灭则毁。
从事检察工作十余年,我经办过无数大大小小的案件。记忆深处,感触最深的不是案件查办后的喜悦,而是对因泯灭心灯而沦为阶下囚的贪官的痛惜,抹不去的是一张张后悔莫及的脸和挂在脸上的一行行悔恨交织的泪……
每每想起这些,我,一名反腐战线上的检察官,内心深处总会弥漫出一种浓烈的痛感:贪官之贪并非与生俱来,也非一日生成。为官之初,他们有过刻苦的奋斗经历,有过勤政廉洁的优良品行,有过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成绩,也因此收获过鲜花和荣誉。为什么他们后来会堕落成腐败分子?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守护好心中的那盏灯———那盏信仰之灯、正义之灯。记得一名处级干部因受贿被查处后,痛心疾首地对自己的犯罪之因作了剖析。刚到权力部门时,他心中有着指路明灯,因此能坚守理想信念,拒绝诱惑,廉洁奉公。渐渐地,随着和利益相关人的密切往来,看着他们一掷千金的奢靡生活,他感觉自己付出多回报少,心态变得不平衡起来,私欲因此渐渐膨胀,继而认识模糊了、信念动摇了,心中的灯盏不再明亮,心灵不再洁净,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