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释放治理效能
2019年04月18日 08:44

深化改革释放治理效能

——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年回眸

  从2018年4月12日,省纪委监委对大连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袁克力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到7月6日对袁克力开除党籍和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省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用时不足90天。

  这是省监委挂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查办的第一起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与监委合署办公后,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置于监督之下,既“打虎”又“拍蝇”,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有分量的成绩单:2018年,全省立案24365件,处分20298人,留置489人,移送司法647人、增长69.4%。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一年来,我省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不断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加强领导构筑起全面监督的监察体系

  2018年2月1日,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全省全面如期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转隶组建任务。在新起点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监察权,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省监察对象由53.8万余人增加到109.1万余人。

  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整合力量、重拳出击,持续深化改革,将党中央一项项决策部署有条不紊地推进,将改革蓝图化为一个个生动实践。

  2018年3月30日,辽宁纪检监察网公布一起由沈阳市监委调查的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违法典型案例,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肖东辉、郭燕,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的实施,在法律层面上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实现了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从过去‘组织调查’到今天的‘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不只是一个词汇的变化,而是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改革切实解决了过去反腐败力量分散、监督交叉重叠的问题,现在攥指成拳,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

  改革后,全省构建起了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了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督合力。

全省问责党组织31个、党员领导干部662名;刘胜军、杨乃文等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打掉;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力度,问责143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

  一年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织密织牢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为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3月,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综合分析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日常监督、驻点办公、调研检查、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中了解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政治生态状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全面从严治党薄弱环节,对7家综合监督单位分别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提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共17条监察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一年来,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通过列席会议、专题座谈、专门约谈、廉政谈话、查阅资料、检查督查等方式,对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发现问题就第一时间与本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提出整改意见。

  一年来,省纪委监委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高校、企业和基层延伸,省、市两级实现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立案同比增长25.7%。

  与此同时,有序推进县级综合派驻改革,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赋予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监察职能和部分监察权限,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

  “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2018年,我省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省“一盘棋”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对83个县(市、区)、省直单位和省管企业、高校的巡视,占全覆盖任务总数的31%,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存在问题2000余个,涉嫌违纪问题线索500余件,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反腐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年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共同设立内设机构,统筹人员调配使用,力量配备向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一线倾斜,以“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为目标,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

  “再不是一年前新组合的‘两家人’彼此互相磨合、相互适应的情形,现在,我们已在思想、业务、工作方式上完全融合。”丹东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宇新说,每一个案件的查处都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度融合的生动样本。对丹东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抗美援朝纪念馆原党组书记、馆长杨光的审查调查就体现了纪法衔接、融合的高效快捷,短短85天里,专案组完成查询、调取、谈话、搜查、留置、勘验检查、鉴定等调查措施。

  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一年来,我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先后严肃查处了王延东、高作平、刘凤海、赵战鼓、刘胜军、袁克力、徐长元、杨乃文等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

  为深入推进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的高效顺畅对接,一年来,省纪委监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规定,健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规范,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建立纪检监察机构与司法执法机关工作衔接机制。

改革前,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结果不能作为证据用于司法审判,问题线索移交后,检察机关再重新立案侦查、重新取证。改革后,监委被赋予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权,调查结果可依法作为证据运用于司法审判,纪法衔接更加顺畅有效。朝阳市纪委监委认真查处了朝阳国恒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薛洪庆违纪违法案件,专案组相关负责人介绍,留置期间,他们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第三天,薛洪庆便交代了贪污、受贿问题并发自内心忏悔。

  “按规程使用留置措施,发挥留置威慑力,解决了长期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提升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专案组相关负责人说。

  加快推动制度优势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创新机制上积极作为,探索细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链条,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把监督做在前面,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是监督执纪的工作职责,也是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为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日常监督主体责任,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出台《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办法》,设计有效载体,明确了九方面监督内容和提醒谈话等多种处理方式,每季度对省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为突破口,带动“四种形态”协同发力,推动“红脸出汗”常态化、规范化。

  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凸显。一年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645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占比达到93.3%。

  改革带来新气象。

  如今,全省2.2万名村正风肃纪监督员,深入群众中走访收集问题线索,他们是省纪委监委延伸到基层一线的监督触角。

  2018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创新机制,建立了431个纪检监察“协作区”,配备村正风肃纪监督员,同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打通了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监督路径,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改革前,基层办案力量薄弱,不会办案的问题突出。“现在我们来一个案子,至少可以联合5个乡镇15人协同办案,效率大大提高。”葫芦岛市建昌县纪检监察协作区组长侯殿奇说。

  一年来,全省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19712件,处分16546人,移送司法机关494人,县级纪委监委“零移送”、乡镇(街道)纪(工)委“零立案”问题得到解决。

  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越来越完善,方式手段越来越明确,执纪监督目标越来越精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变过去“坐等线索”为“主动出击”,强化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紧盯专项资金、“三资”管理等民生领域,重点纠治吃拿卡要、私分滥发、受贿行贿等问题监督和行业违纪违法现象“监督”,向损害群众利益、扫黑除恶、扶贫领域等领域腐败问题“亮剑”。

  改革是否有成效,基层群众最有发言权。沈阳市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合力打掉谷万涛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还市场井然秩序。兴城市碱厂满族乡碱厂村低保户于海龙拿着“惠民政策明白卡”高兴地说,因为日常监督得力,他和老伴的低保金一分不少,扶贫项目也让村民们受益。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彰显改革成效,以开拓创新的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推动改革持续深化,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力量。(本报记者 王坤 侯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