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之声(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2015年03月11日 11:16
    编者按: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四个全面”密切联系、相互促进、彼此贯通。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在今年两会上,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本网摘选部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敬请关注。

  韩正代表:要建立一整套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中央交给上海的任务,艰巨而光荣,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中央要求上海在从严治党方面也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果。我们要建立一整套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八项规定是铁律,有违必究;党的纪律是底线,有违必处;各项制度是保障,有禁必止;对腐败零容忍,有腐必惩。按照党规严于国法的要求,加强管理,体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

  郭庚茂代表:全面从严治党 始终坚强有力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始终坚强有力,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思想建设要从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引正纠偏。组织建设要从严,树立正确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风建设要从严,深入持久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以“三股劲”践行“三严三实”。反腐倡廉要从严,有腐必反、违纪必究,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制度约束要从严,在基层着力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等四项基础制度,在县级以上机关着力完善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四项基础制度,在监督方面着力完善信访监督、巡视监督、作风监督、查办案件监督等四项监督制度,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

  陈雨露代表: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国家治理核心力量的组织重塑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国家治理核心力量的组织重塑。作为中国发展的领导核心,在解决“四个全面”这一总的主要矛盾的时候,重要的是要把“领导核心”建设好、发展好、发挥好。这是总抓手。

  李忠杰委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必须从严治党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常务副会长李忠杰: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由党来领导,因此,就必须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也必须由党来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何建洋代表: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呈现政治生态之蓝

  全国人大代表何建洋:吏治不清,必然滋生腐败。没有正常的组织生活,如何教育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基层党组织这个重心,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怎么解决?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涤荡不良风气之霾,呈现政治生态之蓝。

  郑维勇代表:全面从严治党要从严明纪律做起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道真县忠信镇纪委书记郑维勇:领导干部违纪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的,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从严明纪律做起,严格把握基层公务员的准入制度,进行廉政考核,建设廉政考核制度,对于新进公务员要设立廉政考核门槛。

  刘红宇委员:党内法规制定更应突出问题导向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去年底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为党内法规的制定列出了“时间表”,党内法规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有望进一步加强。她建议,在党内法规制定过程中,应更多加强顶层设计,同时,由于依规治党任务紧迫繁重,党内法规制定更应突出问题导向,对当前党内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规范,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综合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