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务实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巩固作风建设成效、保障学校事业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将正风肃纪要求融入日常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特别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践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在遵规守纪上立标杆、作表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加强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早敲警钟、筑牢防线,确保清廉文明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坚决抵制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包括通过快递、电子支付等隐蔽方式“隔空送礼”;严禁违规吃喝、严禁借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车辆或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懈怠、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其他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杜绝年底突击花钱。
三、强化监督执纪,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职责,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顽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岗位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督促所在党组织落实正风肃纪要求,做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将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正风肃纪反腐贯通融合,一以贯之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检查。通过整合监督力量,运用大数据筛查、信息比对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加大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节日期间收到的举报和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并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铲除“节日腐败”滋生的土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确保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
四、弘扬新风正气,培育清朗校园文化。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把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培树新风正气、传承节日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自觉抵制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享乐奢靡之风,自觉反对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要带头践行勤俭文明过节,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以优良党风带动校园风尚,积极营造崇尚廉洁、艰苦奋斗的良好氛围。
中共辽宁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