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以案促改 推进标本兼治
2019年05月31日 08:4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一重要指示,对深入做好惩治腐败“后半篇文章”提出了目标要求,指明了实践路径,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深入领会贯彻,持之以恒把标本兼治工作推向深入。

把解决不能腐、不想腐摆在更加重要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从严治党以严厉惩治腐败为重点,同时跟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标本兼治工作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实践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鸿篇巨作中,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整治党内出现的突出问题,是开篇之举,是破题之要。但伴随执纪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惩治成果的巩固拓展,“后半篇文章”承载着更为丰富的内涵要义,更多在致力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和机制制度“防护堤”等重大问题,重在强基固本、创新体制、遏制腐败,对治本的走向和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相对于惩治“前半篇文章”,遏制的“后半篇文章”显得更为重要和关键,更加需要下大功力谋篇布局,更加需要点睛、升华之“笔墨”描绘出彩华章。

惩治腐败“后半篇文章”综合性、系统性很强,要进一步做好这篇大文章,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方针,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着眼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的同时,把解决不能腐、不想腐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之以恒抓实抓细。必须强化系统思维,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把不敢、不能、不想结合起来谋划,贯通起来推进,打通三者的内在联系,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惩中有治、治中有惩,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必须坚持久久为功,牢固树立长线作战的思想,增强长远眼光,把握发展趋势,保持战略定力,切实做到惩治腐败延伸到哪儿,“后半篇文章”就跟进到哪儿,常抓不懈,形成常态。

找准机制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关键点

制度建设中,充分运用惩治腐败成果,把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党的领导不力、党的建设缺失、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重大问题,列为法规制度重点治理和长效解决的责任清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做法,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纪检监察融合推进,不仅在执纪执法上彰显了体制优势,同时也为推动加强从严管党治党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拓展了空间,赋予了更大责任。制度管根本、管长远。针对腐败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抓住机制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关键点,协助推动发案地区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纪检监察建议是有力手段,要通过不断健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等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特点和优势,着力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水平。

要推动健全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机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是引发案件的关键因素。要区分不同案件暴露出的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关键要害,推动做好分类施策、因事制宜的制度建设工作,完善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保障。

要推动健全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权力监管有漏洞是引发案件的主要问题。针对查处的案件,要注重分析研究权力腐败背后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加强制度性的源头治理,健全防范机制。

要推动健全重点领域行业监管的制度机制。行业监管缺失是当前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要着眼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大力推动主管部门在强化行业监管上完善制度机制,靠制度保证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筑牢行业监管这条防线。

坚持上好案件警示教育课

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其中抓教育、管思想就是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管思想一方面要坚持正面引导,弘扬正能量;另一方面要坚持反面典型警示,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使警钟长鸣于耳,警示反思深入人心。每查处一起案件,都要认真解剖分析案件特点、发案原因、教训启示,充分利用媒体、党内通报、“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方。去年以来,不少地方出现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自首或向组织说明情况,就反映出“不敢”的震慑与警示教育、政策感召相结合的良好效果。

针对当前腐败案件普遍暴露出的涉案党员干部政治立场偏离、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反对“四风”思想根基不牢、廉洁自律不严等突出问题,上好案件警示教育课,要着重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大功夫,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着重围绕加强纪律建设深化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把握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和实施监察法突出“严”的标准的重要意义,强化纪法观念,增强敬畏和“不敢”,自觉规范言行,严守纪律底线。

要着重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思想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强化红色基因,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打牢纠“四风”、树新风的思想根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党的风清气正引领社会风气。

让“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政策措施,最终是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凝聚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当前,“严”的氛围越来越浓,纪律和规矩的约束越来越强,厚爱和激励更要同时跟进、持续发力。

要针对有些工作措施不力、办法不多等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把厚爱和激励做实做细,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积极保障。要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保护和激励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经核查,对确属反映失实的问题线索,要通过适当方式,由组织为被反映人澄清不实反映,激励担当作为。

要坚决整治诬告陷害行为,依纪依法维护被反映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对诬告陷害的举报行为,要抓典型严厉整治。确属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要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从严处理,公开通报曝光,维护被反映人合法权益,为干事创业中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彰显组织关爱。

要扎实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关怀激励,让“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把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工作日常化、经常化,不间断关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他们改过自新、重拾信心、回归事业。对表现好、大家公认、业绩突出、处分影响期满的,该使用的正常使用,符合条件该提拔的提拔,着力营造让受处分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紧跟组织的良好氛围,构建团结干事、激情干事、和谐干事的良好发展环境。

(滕佳材 作者系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