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学习《条例》成果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中
2018年12月21日 10:52

   景德镇市纪委监委组成宣讲小分队,分赴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进行集中宣讲,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热潮;九江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10万名党员分批次开展《条例》知识闭卷测试,实现了党员干部人人参与、全面覆盖;上饶市纪委监委将《条例》“口袋书”分发至全市每名党员干部手中,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随时随处可学可用……自新修订的《条例》公布以来,江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迅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不断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11月29日晚,宜春市《条例》知识竞赛电视决赛在该市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主持人把题目一报出,参加决赛的8只代表队争先恐后按下抢答器。

  这是宜春市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系统活动的收官之笔,也是江西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一个生动剪影。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使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赣州市纪委监委利用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市政府办公厅、市城管局等发案单位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萍乡市纪委监委组织拍摄《不忘初心,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要求党员干部对照《条例》和反面典型,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瑞昌市纪委监委采取案例巡回展览的形式,结合《条例》内容,将近年来查处的32个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成展板,在全市进行巡回展出,教育基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此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H5等新媒体作用,通过开辟专栏、在线访谈、网上答题等形式,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学好是基础,用好才是关键。吉安市纪委监委聚焦《条例》新增的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查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问题125起,处理209人,党政纪处分63人。新余市纪委监委结合《条例》内容扎实开展相关工作,针对观巢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小平向市委巡察组提供虚假信息的问题,依据《条例》新增加“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规定,对刘小平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做到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以干践学,重点是按照《条例》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将学习成果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上。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案件287件;立案审查12554人,其中厅级干部41人,县处级干部3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29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8人;采取留置措施287人。(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