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聘请20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
2018年06月14日 07:54

    大连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完善权力监督格局的有效形式,近日,从社会各界、基层群众中聘请200名人员,组建了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并向其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通过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带动更广泛的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重点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督,实现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同向发力。

  职责定位准确是发挥监督员作用的重要前提。市纪委监委明确了监督员必须履行好三项职责:监督职责,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积极参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调查研究职责,走进群众中了解实情,及时把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搜集上来,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上来,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施策提供参考;宣传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取得的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为保证监督员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制定了监督工作请示报告、记录报备、明察暗访、定期联系等制度。日常工作中,监督员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监督,个人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对每次监督活动的时间、地点、监督对象、监督事项等情况做好记录。坚持每季度听取监督小组阶段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和年终进行监督员工作总结,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员工作的措施。

  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集中开展了专题培训,讲授有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监督检查方法等业务知识,并为每位监督员下发了学习资料,切实提升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为加强对监督员的监管,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大连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对监督员履行职责提出“九不准”纪律要求,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纪律要求的严肃处理。通过媒体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员名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监督员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监督活动,在纪律约束下履行好职责。(大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